
高要森林公安查获的穿山甲。 通讯员供图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在高要区白诸镇向群村的田野里,三五成群的鹭鸟正休闲觅食,有村民经过,它们也不惊慌。村子里的树木上,斑鸠也时不时发出咕咕的叫声。鹭鸟和斑鸠都是国家保护动物,以前也是村民时常捕猎的对象,如今,村民和它们和谐相处。这样的美景,得益于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的不断增强,以及高要森林公安近年来为野生动物“保驾护航”。
陈悦辉是肇庆市公安局高要森林分局刑侦股股长,经常上山下乡,处理与野生动物相关的警情。“几年前,我们去处理的是涉及偷猎、偷捕、偷卖等案件,现在我们也经常去,但性质发生了变化。”陈悦辉高兴地说,如今他们处理的警情,有的因为动物受了伤,有的因为动物误闯村民养殖地,还有村民“投诉”野生动物“占”了他们的地盘。
去年6月的一天,在高要活道镇新迳村,村民伍伯的猪舍,一条约3米长的蟒蛇盘在里面,还生了一窝蛋。眼看猪舍变“蛇窝”,伍伯取来木棍欲将其赶跑,但无济于事,蟒蛇“赖”着不走,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我们联合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将它捉住,送回山林。这样的事情经常出现。”陈悦辉说。
在高要农村,如今大部分村民都有较强的保护动物意识。“一是民警经常到村里宣传,二是我们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了,不再像以往靠捕猎野生动物来增添荤食。”蛟塘镇沥水村村民邓先生说。有一次,有几只黑天鹅从星湖湿地公园飞到了沥水村的一口鱼塘,玩耍了半天不肯走。塘主发现后担心被家鹅伤害,便报警称“有珍贵动物‘占领’我家地盘,派人过来领走它们吧。”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在高要农村周边,鹭鸟、戴胜鸟、黑水鸡、游隼、伯劳鸟、小䴙䴘、珠颈斑鸠等动物时常可见,有的大摇大摆到村前屋后“串门”,甚至“安营扎寨”。2019年1月,蛟塘镇新庄村梁伯发现屋后的树上掉下两只猫头鹰幼崽,大半天了也没发现有母鹰过来挽救,出于安全,他将情况反映给高要森林公安,幼鹰得以妥善处理,长大后放归大自然。
在推进保护野生动物宣传的同时,高要森林公安加强了打击力度,对违法捕猎、贩卖、运输保护动物的行为露头就打。2019年5月,在白土镇一个村内,个别村民非法出售和收购濒危珍贵野生动物,民警迅速前往查处,缴获8瓶动物泡酒,当中有31只动物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事村民最后被判刑。此事也教育了附近群众,增强了他们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
2016年9月23日,高要森林公安接到群众报案,在广昆高速肇庆段有人非法运输国家保护动物,于是联合高要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前往设卡,成功拦截嫌疑车辆,抓获了其中一名嫌疑人。在其车辆尾箱,发现有数十只野生动物。经肇庆市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鉴定,均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穿山甲,数量为61只,随后成立专案组进行侦查。
西江日报记者 杨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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