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河乐水”片区村民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共同体建设的意识。7月30日上午,由高要区委宣传部、高要区妇联、高要区文联、高要区科协、高要团区委共同组织“文明行动我参与”宣传活动的在乐城镇河社村委会举行。
在乐城镇河社村委会,高要区委宣传部负责同志向村民讲解了“乡村道德文明实践”的意义和公众参与社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性;高要区妇联负责同志作了“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宣讲,倡导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活动现场,高要区书法协会负责同志向河社村委会赠送书法作品,党员志愿者向现场的村民派发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
活动结束后,党员志愿者走访入户派发乡村文明的有关宣传资料200多份,向村民详细讲解了《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读本》,引导村民讲文明话、行文明事、做文明人,积极参与村中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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