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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查获1宗杀害濒危野生动物案 涉案价值过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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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广宁县查获一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装有疑似野生动物蛇类死体、鸟类死体的动物浸酒58瓶,涉案价值119.449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西江日报讯 (记者 张苑卉 特约记者 凌杰 通讯员 冯铁成 张莉莎) 近日,广宁县查获一宗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查获装有疑似野生动物蛇类死体、鸟类死体的动物浸酒58瓶,涉案价值119.449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自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广宁县主动排查、搜集掌握到线索,五和镇下元村委会白洲村村民高某家中有疑似野生动物的浸酒。

6月19日,广宁县组织精干力量对五和镇下元村委会白洲村二巷高某住宅进行搜查,在其家中当场搜获装有疑似野生动物蛇类死体、鸟类死体的动物浸酒4瓶。民警耐心做通家属思想工作,在家属规劝下,嫌疑人高某回到家中向现场办案民警投案自首,并主动供述其在祖屋中还存放有一批野生动物浸酒。经搜查,又搜获装有疑似野生动物蛇类死体、鸟类死体的动物浸酒 54瓶。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58瓶动物浸酒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平胸龟死体3只,领角鸮、松雀鹰、斑林狸、斑头鸺鹠、褐翅鸦鹃、凤头鹰、领鸺鹠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死体65头(只),灰鼠蛇、舟山眼镜蛇、金环蛇、银环蛇、眼镜王蛇等“三有”野生动物死体123 条(只),华游蛇属物种等死体4条以及各类蛇头451只。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高某对2013年至 2018年间,多次到其村中附近山场,利用围网、铁夹等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及非法向他人购买野生动物进行浸酒,高某对用野生动物进行浸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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