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管理员在检测电梯光幕。 西江日报记者 吴威豪 摄
在住宅小区领域,由于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电梯安全管理不够规范,导致电梯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电梯使用标准化、规范化,今年1月1日,高要区正式发布并实施《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并在5个小区试行。这也是我省在住宅小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领域发布的首个团体标准。1月2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实地走访。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高要区金沙咀国际广场小区,在T3、T4栋电梯看到,防护板上张贴着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保险标志、电梯公司维护保养情况公示表、电梯使用安全须知、投诉电话、24小时维修服务电话等信息文件。持证专职电梯管理员陈健明前来进行常规检查,在电梯门处摆动双手测试光幕关门灵敏度,按一下紧急报警装置测试系统5方通话性能,查看电梯内照明、风扇等情况,然后一一做记录。他说:“小区一共有36台电梯,每台电梯我每天都巡查一次,能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
“在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方面,我们除了要求电梯公司每半个月至少巡查维护一次外,还设置专门的管理制度。”金沙咀国际广场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郭炯告诉记者,小区共有4名持证电梯安全管理员,其中2名是专职人员,另外2名由小区的安保、保洁等物业服务人员作为“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协同管理维护。例如,保洁员清理小区公共场所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某方面的问题,就必须马上上报处理,让电梯安全隐患排除在初始阶段。
郭炯表示,本次团体标准的出台,促使物业公司组织专门的人员架构,制定相关的绩效考核机制,并定期要求各责任人上报电梯管理问题,以便及时处理或者上报主管部门处理相关问题,维护业主利益。“该团体标准试行半个月以来,我们小区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确实更加规范,这有利于提高物业的服务质量。”
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 股 长 陈 素 华 介 绍,该团体 标准目前只在 高 要区 碧 桂 园、祈福 海岸、珀丽湾、中源明珠、金沙咀国际广场共5个住宅小区实施,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各团体成员单位 进 行引 导 和 监 督,从中总结 管 理 经 验、完 善 规 范 制 度,待时机成熟时将向全区住宅小区推广执行。
西江日报记者 吴威豪 特约记者 杨坚
高要电梯新规五大亮点
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该团体标准是在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基础上,细化管理规则,落实主体责任,进而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管理规范,可归纳出五大亮点。
亮点一
明确电梯使用管理人“保险+服务”的管理模式,将“投保电梯公众责任保险”由鼓励性上升为强制性,加强了电梯安全风险保障。一旦发生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受害人人身、财产所遭受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理赔,降低理赔难度。
亮点二
明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要求,增加“兼职安全管理员”规定,明确职责。要求住宅小区除了配备持证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外,还要把物业公司的电工、保安、清洁工等岗位人员,作为兼职电梯安全管理员,统筹到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里,相互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意识。
亮点三
明确电梯应急救援管理,要求电梯使用管理人制定电梯事故应急专项预案,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邀请小区住户、业主参与。让更多电梯使用人了解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知识,促进全民提高电梯安全使用意识。
亮点四'
明确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管理的具体要求,实行实时监控,每天试验一次。确保电梯系统管理中心主机以及轿厢、机房、顶部、底部分机共5方能够顺畅通话,及时处理紧急情况。
亮点五
建立电梯投诉管理机制,明确处理措施,强化电梯使用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电梯投诉的处理流程,当物业无法处理时,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让政府部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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