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潘粤华 通讯员 林生伟) 违法垃圾填埋场污染林地,生态资源被破坏;外卖平台餐饮商家无证经营,民众健康遭威胁;砖厂无证经营,废气废水污染大气……近年来,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自然资源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亮剑”,全省首例检察长承办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全市首例土地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均在该院“诞生”,有力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据了解,2015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定广东省作为全国公益诉讼13个试点省份之一,我市被确定为全省6个试点之一。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分为行政和民事两类,主要范围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周长青介绍,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有助其执行法律监督职责,有效促进了行政部门依法行政,防止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懒作为等现象。
2017年6月22日,鼎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特别的案件,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李立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被告高要区某镇政府镇长出庭应诉。原来,某镇政府在没有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通过“以租代征”的形式,在该镇某经济合作社山地进行生活垃圾填埋作业,占地面积约11.5亩。高要区人民检察院调查后发现,该垃圾场填埋技术、流程标准不过关,垃圾渗出液污染周遭环境。在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书》后,该镇政府仍没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于是向鼎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庭审中,公益诉讼人准确引用法律法规,通过多媒体示证、开展法庭辩论,被告当庭表示其不当履职,将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涉案垃圾填埋场的污染问题。庭审结束后,当地政府采取措施整改垃圾场,种上树木恢复成林地。这起案件,成为了全省首例检察长承办起诉的公益诉讼案件。
2018年年初,高要区人民检察院人员前往高要区金利镇、南岸街道走访调查农贸市场,发现部分加工作坊都没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多家烧腊档口经营者声称,未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就是否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问题到市场查处。高要区人民检察院遂作出检察建议,建议当时的高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调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行为。随后,高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区的小作坊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流程,食品安全得到了保证。
周长青介绍,高要区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使命,自开展试点和全面实施公益诉讼以来,取得了一个广东省“首例”和肇庆市三个“最多”的监督成效,成为案件成效最显著、起诉案件数最多、涉及面最广的肇庆基层检察院。截至目前,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公益诉讼线索并立案87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3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件,2件均为法院当庭宣判。该院通过公益诉讼累计挽回经济损失约1024万元,恢复耕地、林地59亩,关闭并整治垃圾填埋场1个,整顿无证小作坊和药店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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