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州区古塔北路9号3栋西梯加装的电梯。 记者 王绮彤 摄
记者 陈松连 王绮彤
“电梯建好了,终于不用再爬楼梯了。”近日,端州区古塔北路9号3栋西梯的业主们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好消息——加装的电梯顺利完工了。虽然出行方便了,但邻居心里的疙瘩却没那么容易解开。
事情还得从电梯动工建设前说起。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居住的楼栋建于上世纪90年代,楼高8层、共14户,住户大多是老年人,日常上下楼梯十分不便。
两年多前,业主们开始谋划加装电梯,起初事情进展顺利,但就在电梯加装到一半时,居住在2楼的冼小姐却一纸诉状,将楼栋的其他业主告上了法庭。
这一举动让其他业主措手不及。“刚开始,冼小姐一家对于加装电梯不支持也不反对。可谁也没有想到,她会突然把我们告上法庭,说电梯影响了她家的采光和通风,还向我们索赔3万元。”张先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2024年3月,该栋业主就加装电梯事宜召开了业主大会,当时共有12户业主同意,2楼的2户业主未表示反对。去年5月,在热心业主的牵头下,大家集资50万元,经过几轮业主大会、市自然资源局端州分局公示等流程,该楼栋取得了加装电梯许可证。
然而,就在电梯加装公示的最后一天,冼小姐却提出了反对意见,理由是电梯影响了她家采光和通风。
“我们多次与她沟通协商,愿意一次性补偿3000元,可她却始终不松口。我们加装电梯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电梯的设计与施工也符合规范,且影响冼小姐家采光的根本原因是其在阳台上种植的花草树木,与加装电梯并无关系。”张先生补充道。
矛盾升级的导火索,是其他业主在冼小姐提出反对意见后给出的赔偿方案。“我家住的楼层低,不想用电梯,也不想参与分摊电梯的管理维护费,只希望以后房子如果转手,新业主想用电梯时再交钱,可其他业主就是不同意。后来他们见我对电梯加装提出反对意见,便表示每家赔偿我200多元,我想这不是‘侮辱’我吗!一气之下,才将整栋楼业主告上了法庭。”冼小姐说道。
1月15日,端州法院针对这起民事纠纷进行了庭审。1月21日,端州法院派员来到电梯施工现场实地了解,并建议冼小姐一家可换装透明的遮阳棚,以改善采光效果。
综合现场勘验结果和双方递交的资料,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加装的电梯对住户的通风、采光、噪音造成妨碍或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情况。
3月18日,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书,驳回冼小姐的全部诉讼请求,此后冼小姐未再进行上诉。至此,这栋老楼的“电梯风波”才终于落幕。电梯的纠纷结束了,可大家心里疙瘩需要时间弥合。
广东天重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温夏雨建议,在面对因加装电梯引发的邻里纠纷时,住户应优先通过邻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其次可以请求街道、社区、物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当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老旧小区改造是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民生工程,期望各方能多一分理解与耐心,构建更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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