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出台 让公共数据流动起来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记者 苏燕君 通讯员 宁健彬

日前,肇庆在全省率先发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公共数据的作用,标志着肇庆在数据利用方面迈出重要一步。

肇庆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城市,近年来坚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积累了不少有价值的公共数据。此次出台的《肇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便是为了解决数据共享开放和安全使用的难题,把公共数据从“闲置资源”变成能产生价值的“资产”“资本”,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办法》详细规定了公共数据运营各个环节的管理要求,明确了政府、运营机构、开发单位各自该做什么、该负什么责,通过“政府监管+市场运营”的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机构参与公共数据的开发利用,重点在金融、医疗、旅游等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进行创新应用,致力让企业群众在这些方面享受到更便利、更智能的服务。

数据的利用很重要,数据的安全同样关键。《办法》要求对数据进行分类分级保护,运营单位必须做好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工作,通过隐私计算、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多个政府部门定期检查评估数据安全情况,确保数据从产生到使用的整个过程安全可靠,使用者不必担心信息泄露。

《办法》还提出新的收益分配方式——在特定条件和规则下,数据产品和服务可免费提供给公共治理和公益事业使用。用于产业发展、商业用途,确实需要收费的,则按照国家规定来定价,既保证了公共数据的公益性,又能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良性循环。

肇庆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是肇庆建设“数字湾区”重要节点的关键举措,希望通过创新制度和运用新技术,让公共数据流动起来,为产业升级、改善群众生活、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带来新动力。接下来,肇庆将继续完善相关实施细则,策划一批好项目,完成首批公共数据的梳理、登记工作,选好运营单位,争取推出3—5个有代表性的应用场景,力求进一步释放数据红利,努力成为全省数据利用改革的示范城市,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