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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庆县检察院把听证会搬到群众家门口 办案接地气 司法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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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德庆县检察院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和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公开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当地的综治中心召开,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给群众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让司法离人民更近,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苏燕君 通讯员 肇检宣

近日,德庆县检察院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和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公开听证会搬到了案发当地的综治中心召开,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并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给群众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教育课,让司法离人民更近,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故意伤害案中,覃某甲、覃某乙是邻里关系,因土地纠纷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双方受伤。经依法鉴定,二人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二人的行为均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案中,冼某某因土地争议对被害人心生不忿,先后三次毁坏被害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等作出详细阐述。听证员充分了解案件,听取各方陈述并进行充分讨论后,均认为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村委会干部作为听证员之一,表示这两起案件都是当事人一时冲动而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且双方都是邻里,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决定更有利于化解他们的矛盾,解开他们的心结。“这次听证不仅展示了司法的力度、温度,更体现了检察院司法为民、普法强基的担当。”参与听证的人民监督员称赞道。

此次听证会一改以往形式,将公开听证搬到村民家门口,打通案结事了的“最后一公里”,让检察办案更加接地气,同时立足案情、民情,将释法说理、普法宣传工作带到群众身边,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家门口”的法治,既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也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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