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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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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沛君

据《西江日报》报道,端州区印发《过渡性开发项目审批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提出16条工作指引,着力破解端州区新增建设用地不足、存量建设用地开发不充分的问题,全力盘活具备开发潜力的政府储备用地和村集体自(留)用地。

土地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肇庆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坚持制造业当家,处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黄金期,要以土地高效利用为牵引,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让每寸土地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沃土。

高效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离不开精准有效的用地保障措施。要站在国之大者的高度和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充分认识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系统理解和全面把握有关用地保障的政策背景、目标导向、体制机制、方法步骤等;要深刻认识用地资源紧约束的情况下,我市建设用地供需情况,为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奠定思想基础。

推动土地高效集约利用,必须做好规划建设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土地调控、严格土地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借鉴其他城市先进做法,结合肇庆实际,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强化区域顶层设计,逐步构建起具有肇庆特色的土地高效集约利用体制机制,发挥政策靠前发力作用,全链条全过程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效确保土地高效利用工作顺利推进,为向“土地存量”要“发展增量”提供制度保障。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要积极借助“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大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全方位宣传,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专题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全社会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的知晓率和熟悉度,厚植群众基础。要强化对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背审批流程、超越审批权限的建设用地审批行为,确保土地高效集约利用法律法规施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形成有效震慑,为土地高效利用撑起强有力的法治“保护伞”,让每寸土地都成为高质量发展的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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