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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筑牢电动车安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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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国南

据《西江日报》报道,为规避风险,我市发出通告,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电动自行车不能进楼入户,各小区如何解决它们的“安家”问题?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端州不少小区都坚决执行我市通告的相关规定,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了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口及停车棚,电动自行车管理秩序井然,满足了业主们停车、充电需要,又最大程度保障了小区住宅、群众安全,得到业主们欢迎和好评,为推进高水平“平安肇庆”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宜居感、安全感作出了应有的担当。

电动自行车因其绿色低碳、廉价轻便深受人们喜爱,成为城乡群众常用交通工具。由于种种原因,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带来一定影响。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公安局等部门在2022年发布了《肇庆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登记、行驶、停放和充电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在相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努力下,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取得了良好成效。

安全是最重要的民生。要从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安宁和谐大局出发,切实负起应有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注重实地调研筹划,广泛听取业主意见,在“堵”上下细功夫、在“导”上花大力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着力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宣教,想方设法满足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需求,落实常态化安全巡查监控,让过去走廊停放、入梯上楼、飞线充电等安全隐患得到解决,进一步提升小区平安指数和群众安全感。

从现实情况看,城区还有一些小区,特别是没有物业、资源不足的旧式小区,以及各地镇村社区,因住户分散等条件所限,设立划一的停放棚和充电口有难度,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给民众居住及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属地职能部门要以担当与智慧跟进加强,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意识,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大力挖潜、因地制宜,千方百计建好相应安全设施,尽量满足群众需求;同时自查自纠,补漏强弱,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深化宣传教育,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自觉当好自身和家庭安全责任人,杜绝乱停放、充电,以免引发火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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