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江日报评论员
4月30日,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肇庆市财政局等7部门联合印发《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推出鼓励住房“旧换新”“旧转保”、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21条措施,并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因城施策用好用足政策工具,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转型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夯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房地产产业链条长、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市出台的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21条”,牢牢把握“房住不炒”的定位,准确把握我市房地产市场新形势新变化,系统谋划优化房地产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构建“市场+保障”相适应的住房供应体系,对坚定房地产发展信心,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释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破解我市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和必然选择。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相对低迷,根本原因在于房地产市场已经从主要解决“有没有”转向主要解决“好不好”的阶段,过去追求速度和数量的发展模式,已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随着认房不认贷、个人所得税优惠延期、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等政策措施出台,我市因地制宜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用好用足金融、税费、土地等政策工具,下大力度提振房企投资信心,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各项有利于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必将持续释放更多红利。在新发展阶段,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哪些企业能为居民群众建设好房子、提供好服务,哪些企业就会有市场、有发展。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要坚持市场之手和政府之手共同发力,完善“市场+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政府保障基本住房需求、市场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住房需求,努力让人民群众住上好房子。我市房地产“新政”配套出台的推动旧房转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既有效解决“旧转新”后旧房的去向问题,减轻购房者的后顾之忧,促进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也有效提高保障性住房的供给水平,满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有效探索。新政策的落地实施,必将吸引越来越多的新市民、青年人扎根肇庆、圆梦肇庆,助力肇庆高质量发展。
推动我市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业平稳转型发展,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关键是要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的新机制,下大力度解决“地”和“钱”的问题。从要素资源科学配置入手,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科学编制好肇庆市住房发展规划,合理供应商品房建设用地。要建立肇庆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一视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房地产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协调解决好房地产融资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既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重大经济举措。我们要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助力肇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