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持续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让农民工安“薪”过好年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收到欠薪的农民工向政府部门赠送锦旗。

收到欠薪的农民工向政府部门赠送锦旗。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严炯明通讯员 陈河源 周导军

为做好岁末年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肇庆市在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春节前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解民忧,保民生”为重点,“拳”力出击,根治欠薪,从快、从严打击拖欠劳动报酬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更切实感受到劳动保障就在身边。

捍卫百姓“血汗钱”

日前,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人社部门严厉惩处恶意欠薪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发挥行政和舆论手段作用,提高治理拖欠效果。专项行动以来,我市累计检查用人单位335家,共为2398名农民工解决欠薪金额3618.46万元,涌现出跨省千里追回57万元欠薪、社会监督促使520多万元工人工资获得支付等案例。

去年10月8日,刘先生在向项目方讨薪无门之下,来到德庆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反映他们34位工友在德庆县九市镇的船舶升级改造项目中,被拖欠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工资合计57万元。

接到投诉后,德庆县人社局、九市镇工作人员一边安抚工人情绪,一边多次通过短信电话及公告告知该项目实际承包人祝某配合案件调查处理,但祝某仍逃匿拒不配合。

公安部门多次传唤,祝某仍拒不到案。考虑到劳动者薪酬权益,相关部门于去年11月15日,跨 越1600多公里赶赴江苏泰州将祝某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并马上督促祝某与各个班组工人核实工资总额、筹措资金。去年12月20日,历时2个半月,德庆县通过部门联动,船舶升级改造项目34名工人被拖欠工资57万元足额代发完成。

怀集县某楼盘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拖延一直未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导致该项目已拖欠11个班组152名工人工资520多万元。

去年11月27日,相关部门依法对施工单位发出《列入拖欠工人工资“黑名单”管理告知书》。施工单位随后主动与怀集人社局联系并表示在去年12月份清偿被拖欠的工人工资。最终,施工单位在去年12月6日将工人工资520多万元拨付到工资专户,并在12月18日将全部工人工资支付。

快速处置让群众少跑腿

劳资纠纷时间长是困扰劳动者 维 权 的一大 难 题。1月11日上午,广宁县人社局收到某项目施工三十多名工人讨薪投诉,即时派出相关工作人员到事发现场进行调处。

广宁县人社局光速办案,通宵奋战,召集相关公司现场进行调解协商。该案从接到欠薪投诉到发放工人工资仅用了两个工作日,成功督促总包公司代分包公司和劳务公司支付某高速降坡工程三十名工人工资47万多元,受到工人一致称赞。这是我市开设欠薪快速处置通道,劳动监察执法快立快处带来的“加速度”。

据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应立尽立、快处快结,督促企业尽快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对拒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的,及时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并依法依规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促使企业限期改正并支付欠薪。

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与司法审判、强制执行的工作衔接,健全司法欠薪案件绿色通道,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法院开展欠薪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和案款集中发放活动。

市人社局表示,欠薪快速处置通道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一揽子解决欠薪争议,便民、高效,让政府多跑路,让劳动者少跑腿。

源头治理欠薪“顽疾”

如何让农民工薪资无忧?近年来,肇庆市坚持欠薪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利用制度优势化解欠薪隐患。《肇庆市源头防范 和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长效机制》(下称《长效机制》)的出台从源头防范欠薪问题,明确各部门监管责任,确保堵塞监管漏洞,实现工程项目工资支付全过程监管。

《长效机制》之下,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2023年立案查处案件同比下降20%。全市没有发生因欠薪引发的重大社会影响事件和极端恶性欠薪案件,劳资关系保持整体和谐稳定。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人社局表示,该局接下来将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密集型企业采取拉网式排查、重点排查、线上排查等方式进行排查,做到欠薪隐患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将矛盾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遏制新增案件。

该局还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形成部门联动处置劳资纠纷;加快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建设;加强在项目工地、招聘活动等现场普法宣传活动,提升劳动者理性依法维权意识。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