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受访单位供图
西江日报记者 戴福钿 通讯员 吴宇玲
11月23日,广东省司法厅在广州召开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推进会议,总结全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工作情况,分析形势任务,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肇庆市司法局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为做好法律援助惠民生工程,着力加强特殊群体的服务供给,切实为民纾难解困,维护司法公正,近年来,我市不断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创新机制改革,延伸服务网络,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中走出了一条别具特色的“肇庆经验”。
上门施援服务“零距离”
不久前,封开县法律援助处接到长岗镇小圩村86岁老人莫某求助称,其年老多病,行动不便,但5个子女均为其赡养问题相互推诿,无奈之下,莫某只好寻求法律援助。
了解情况后,封开县法律援助处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派出工作人员,往返奔波四十多公里,上门为老人提供服务。在当面了解莫某的情况以及子女的态度后,他们决定为莫某指派律师,一边协助其提起诉讼,一边组织其子女进行调解。经多方努力,最终,其子女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共同承担赡养莫某的义务。
这是我市聚焦困难群众法律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出便民举措服务民生的有效体现。肇庆市法律援助处主任卢建倍介绍,以往,群众有法律援助需求,要到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为部分行动不便等群体带来困难。为有效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去年起,我市着手优化便民措施,为七十周岁以上老人、患有重大疾病者、残疾人以及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提供上门服务。
为破解跨省办理法援案件和未成年人维权难等问题,我市还推动法律援助粤桂跨省协作,并出台全省首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专项文件,对未成年人因维权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援助,进一步扩大了便民服务范围。
以“法援+”促进司法公正
前段时间,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广宁公安抓获归案。但在审讯过程中,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罗某拒不认罪。为维护司法公正,办案机关按程序将案件送往广宁县法律援助处,为罗某指定辩护人。
经全面了解案情后,该案的承办律师与罗某进行了充分沟通,并详细告知其在证据和事实面前拒不认罪,以及认罪认罚相对应的法律后果。最终,罗某自愿认罪认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卢建倍告诉记者,以往,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一般要自费请律师为其辩护,经济困难的群体往往不得不放弃,不利于法律公正。“以上述案件为例,如果没有法律援助的及时介入,罗某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现在由于有律师提供辩护,并结合证据和认罪认罚态度,他的量刑将更充分和公平公正。”
据了解,今年5月底,我市成为全省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七个地市之一。市法律援助处就该项工作与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出台实施细则,让法律援助工作更规范和高效。
我市各地不断创新“法援+”模式,致力强化司法公正。如广宁县在法律援助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实现由办案机关刻录光盘随案指派,有效提升了律师阅卷便利性和办案效率;高要和鼎湖区以保护弱势群体为出发点,重点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等无力或不便进行维权和诉讼的特殊群体,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切实为民纾难解困。
延伸触角织密法援网络
为织密织好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近年来,我市各地不断打破瓶颈,延伸服务触角,让群众能获得普惠、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伍某是广西贺州人,今年11月初经某公司招聘,到广宁县北市镇参加光伏施工。过程中,他不慎从屋顶坠落,经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据了解,伍某是家中唯一劳动力,其配偶为视力一级残疾,儿子是肢体残疾人,女儿读初中,家庭经济状况十分拮据。
由于伍某家属多次与用人单位交涉,均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于是他们向北市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为更好解决问题,该站工作人员联合广宁县法律援助处,即时受理、审批、指派律师代理案件,助他们维权。
这是我市促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推动北市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建设所带来的成效。“基层普遍存在多元解纷无序、服务触角不全面、群众认知度低、诉非衔接不畅等问题。”卢建倍认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示范点的建设,则有利于破解这些难题,进而构筑更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
我市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同样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如德庆县法律援助处将服务向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等矛盾纠纷高发地延伸,以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市法律援助处相继在会城监狱和四会监狱挂牌成立服刑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以更好地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服刑人员法律意识。
自去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施行以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1.2万件,提供法律咨询4万余人次,为受援人追讨欠薪或索赔3800万元,切实以法律援助解民忧、暖民心、惠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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