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批复同意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批复同意《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11月30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规划》相关内容。

《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省批复同意

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

西江日报讯(记者 李考考 通讯员 莫诗白)广东省人民政府日前正式批复同意《肇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11月30日,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规划》相关内容。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肇庆作为广东省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落实国家、省的相关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县(市、区)、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下,于2019年4月启动《规划》编制,成立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工作机制。10月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同意《规划》,要求肇庆要做好规划实施,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盘棋”,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建设、治理水平。

《规划》共13章,主要包括五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1-4章,阐述了肇庆市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的规划目标、区域协调策略,明确了总体格局、三条控制线和规划分区等内容。第二部分为5-7章,提出了农业、生态、城镇空间的保护利用策略和布局安排。第三部分为8-11章,规划了城乡风貌、基础设施、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等内容。第四部分为第12章,明确了中心城区的功能分区和土地使用安排,细化各类用地的具体功能布局,明确各类控制线的管控要求。第五部分为第13章,重点阐述了规划实施机制等内容。

《规划》提出肇庆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广府宜居山水城市”的城市性质,要框定空间发展蓝图,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基本依据,推动肇庆加快建设成为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

《规划》还融合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空间规划的主要内容和空间管控要求,着力解决以前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等问题。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