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林琳
今年以来,市应急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实践,多措并举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安全基础。
念紧执法监督“紧箍咒”
市应急局构建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系统化体系,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以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例,市应急局法规和宣传科有关负责人指出,围绕“执法全过程”和“记录”两个关键点,执法人员全面固定执法证据、全程记录执法行为、全景回溯执法环节,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能够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同时保障相对人合法利益。“如果没有全过程记录,可能会发生执法不规范、程序不正当、证据不健全的情况。”
该负责人介绍,从制定执法方案开始,现场在企业检查了哪些项目、发现什么问题,有何证据支撑以及企业负责人签名确认等等相关的影像、文字材料等都会被上传到广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永久保存,全程可以翻查。
此外,市应急局还印发《肇庆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明确案审委工作职责、案审原则和程序,不断加强和规范该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经案审委集体研究审议,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水平。
搭建群众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桥梁
今年,市应急局构建了行政执法监督员联系人制度。经与市司法局会商,从市聘任的24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中挑选7名同志作为应急管理领域的常驻社会监督员,为其提供文件、法律法规等参阅资料,协助社会监督员参加检查监督活动。
“常驻社会监督员由律师、人大代表、记者等无利益相关人担任,属于我们应急系统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举措。”该负责人介绍,他们有义务主动向身边群众宣传各项应急管理政策,特别是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方面的新政策新举措,或者监督反映社会公众对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批评、意见、建议,提供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问题线索。
市应急局还为社会监督员建立了强化业务培训机制、常态化跟踪督办机制、内部监督机制等,通过案卷评查标准培训、现场执法“旁听”、典型案件评析以及政策法规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其对应急工作特点和规律认识。同时,对监督员反馈的问题建议第一时间交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实行清单记账、清单销号、动态问效,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中的作用。
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把脉会诊”
行政执法案卷是文字记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市应急局常态化开展案卷评查,通过定期抽调各地业务股室骨干人员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或者委托局法律顾问的方式,重点围绕适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合适、执法程序是否合法、重大执法决定是否进行法制审核、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文书格式和案卷装订是否规范等内容,对各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立案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了评查。
“评查对于找出的问题以通报形式进行反馈,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对照通报情况,举一反三,限期落实整改,达到以评促学、以查促改、标本兼治的目的,不断促进案卷质量和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市应急局有关负责人说。
今年,市应急局还建立常态化典型案例分析会机制,分析会以典型案件评析为切入点,嵌入案件分析、焦点问题辨析、交流发言以及律师点评环节。“之前我们对县(市、区)的执法指导不够充分,导致各地发生的诉讼复议的案例比较多。”该负责人说。
“分析会对于规范我们执法过程中的具体做法,提升我们基层法制审核人员的素质、制定执法方案等方面都很有帮助。”参加培训的高要区应急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哪怕是一些常规性问题,例如送达文书是否签名、文书签收人员身份是否合适、程序上是否存在听证告知、使用的文书是处罚决定书还是告知书等执法细节,“都值得一再强调、讨论,常学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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