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有安全隐患。 西江日报记者 戴福钿 摄
西江日报记者 戴福钿 通讯员 罗孝武
因步行、驾车的过程中低头看手机,导致交通事故的现象屡有发生。连日来,记者走访发现,马路上的“低头族”并不鲜见,成为了交通安全隐患。
8月11日,记者在端州区建设三路、天宁北路、星湖大道等路口观察发现,当绿灯亮起,部分行人边看手机边过马路,有人甚至在交通灯倒计时,仍忘我地低头、慢悠悠穿过人行横道,让人看着心惊胆战。
在文明路、东湖北路、翰林路、石东路等路段,在部分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同样有行人以及电动车自行车司机边看手机边通过。在翰林路中源名都附近,一名女孩穿过马路时,由于低头看手机,差点与驶过来的汽车发生碰撞,所幸汽车司机及时避让。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在肇庆,因低头看手机而发生交通事故的现象并不鲜见。如不久前的一天夜里,汽车司机韦某驾车通过蓝塘北路时,不慎与违规跨越隔离设施过马路、且一直低头看手机的邹某发生碰撞,造成邹某受伤,韦某汽车损坏。
日前,在星湖大道与东湖路口交界附近,一辆摩托车司机在车道上行驶,因低头看手机,与同向驶来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其受伤以及车辆损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表示,低头看手机已成为危害交通安全的一个因素。对于正在驾车行驶的司机来说,如果低头看手机,很容易造成分心,失去了对路况的观察,增加事故发生的概率。
此外,如果汽车或摩托车司机在行车过程中使用手机,导致单手驾驶,对车辆的控制能力降低,会增加驾驶过程中偏离车道、紧急制动等危险驾驶行为发生的概率。行人在穿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注意力不集中,容易与路上车辆发生碰撞,发生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的时间被大大压缩,进一步加重事故后果。
据了解,目前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暂时还没有明确禁止行人过马路时使用手机。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为,现阶段对马路“低头族”的立法还不够完善,未能引起社会公众的足够重视。因此,解决法规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对马路“低头族”进行约束和惩戒,是今后一段时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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