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黄有剑 通讯员 肖宇程)近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曝光了5起涉及教育培训、食品、房地产、医疗美容等方面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进一步警示广告违法行为,引导广告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虚假违法广告的能力。
本次曝光案例中,肇庆山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保证性承诺的培训广告,被广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以相应罚款。案件中,当事公司通过宣传海报的形式,发布美术培训广告,并对升学、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保证性承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在广宁县××食品商行发布虚假食品广告案中,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开设网店,销售食品“UncleTom即食麦片”,且其销售标题和销售详情页面上,标有“无糖”字样的广告,但当事人销售的“UncleTom即食麦片”实际标签营养成分表中标注,碳水化合物为56.0g/100g。当事人发布的“无糖”宣传内容与实际标签营养成分不符。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在怀集县怀城街道××广告部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中,当事人受怀集县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制作并发布房地产广告。广告含有“超惠价发售公园里学府旁精装家开盘立涨200元/㎡”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在鼎湖区××养生馆发布虚假广告案中,当事人以宣传单张的形式,宣传“芊玳芙子宫疏通、霸王艾灸调理”等服务项目。当事人无法提供宣传中可达到“子宫疏通”“针对增生、囊肿、纤维瘤改善显著”和“皮秒祛斑扫黄”宣传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在肇庆市××建材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中,当事人在其网站发布含有“肇庆市**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玻璃钢制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宣传内容,当事人未能提供“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和第二十八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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