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
四会分公司《广东省电影放映
经营许可证》行政决定书
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持有的《广东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编号:Y44—2016002)有效期届满且未办理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现决定注销广东大地影院建设有限公司四会分公司持有的《广东省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编号:Y44—2016002)(正、副本)。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肇庆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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