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市卫生监督所举行宣传活动 树立劳动者健康意识共享幸福生活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西江日报讯(记者 张苑卉 通讯员 陈伟锋)今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近日,市卫监所将围绕“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主题,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将树立健康意识、守护健康理念传递给更多的劳动者。

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市卫监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在全市范围内依法开展尘毒危害治理等一系列专项监督行动,共监督检查用人单位771间次,对检查发现的26家违法用人单位依法给予了行政处罚。通过执法监督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督促用人单位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定期检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等一系列防护措施,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同时,市卫监所还依法加强对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自2020年以来共查处违法机构6家次并给予了行政处罚,依法对其中3家罚款16000元,并对所有违法机构整改情况进行了回访追踪,通过闭环执法,促使服务机构依法规范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此外,市卫监所向劳动者呼吁,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监督投诉电话:12345、0758-2712202。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