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梁珊珊 黄伯光
2022年逐渐远去,回望这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肇庆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元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履职历程,书写了一份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不负人民重托的精彩答卷。一次次履职行权、一项项代表活动,无不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关切;一份份建议意见、一件件为民实事,无不体现着造福人民的初心与使命。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市委的领导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3次,制定及修订法规2部,开展监督项目28项,作出重大事项决议2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中心工作
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行动上才能自觉。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政治机关定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年共安排14次理论学习,理论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会4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常委会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会议等形式进行学习贯彻。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市委请示报告35次,并按照市委要求和法定程序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持续抓好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主动从人大工作层面推动落地落实。依法行使重大事项讨论决定权,对预决算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切实将市委决策转化为人民意志。
坚持良法善治推动法治肇庆建设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科学制定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和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肇庆市供电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用电需求。修订《肇庆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巩固提升创文成果。开展《肇庆市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立法前期调研,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严格落实党委领导立法机制,立法规划、计划和法规草案及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批准。深入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开展立法调研和召开法规论证会、征求意见会、评估会68次。拓宽开门立法广度,换届后,重新遴选了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聘请27名市立法咨询专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
增强监督实效助推肇庆高质量发展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大局,创新方式方法,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支持。
听取和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支持依法统筹财力合理安排支出,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听取和审议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情况报告,提升审计整改效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重点加大对我市隐性债务清零工作的监督力度,监督支持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激发国有企业等市场主体活力。围绕大型产业集聚区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专题报市委,提出的有关建议措施得到采纳。
坚持久久为功,常态化听取和审议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对肇庆市实施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区七星岩景区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景区的保护和管理。听取肇庆市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护航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生产生活安全等工作。
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听取和审议我市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水平。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听取和审议优化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大湾区应用型高等教育基地建设情况的报告,引导肇庆市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紧密对接肇庆产业发展所需。开展残疾人保障工作专题调研,听取我市残疾人保障专项工作报告,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
优化服务保障激发代表工作活力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落实双联系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有序引导和服务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专项工作审议等活动。通过采取专家讲座、专业授课、代表言传身教等形式,加强对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大数据服务平台、政务微信、网站和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主要工作情况。
召开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三化”建设推进会,进一步推进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建设。各县(市、区)人大结合地方资源禀赋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联络站+”运作模式,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人大代表联络站,建立完善了管理运行工作机制,不断激发代表联络站活力,全市代表联络站工作特色鲜明、亮点纷呈,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持续创新探索省际边界人大合作共建模式,与广西的相邻县镇人大联合组织两地的人大代表,围绕两地群众关心的东安江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等工作联合开展活动,推动解决一批两地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市直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继续做实常委会重点督办、专(工)委归口督办和常委会负责同志牵头参加检查督办代表建议工作。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25件建议,都在法定期限内有序办理并答复代表,有效推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关于加快电力设施规划建设,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进行跟踪督办,对《关于推动肇庆市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关于大力推动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后提质升级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有力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深入开展“三问”提升履职能力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大力开展人大“三问”活动(一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是否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二问:各级人大代表为肇庆发展、为肇庆人民做了什么、能留下什么?三问:各级人大干部是否做到尽心尽力尽责),积极推动全市人大系统“转作风、优服务、创一流、求实效”,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人大干部起而行之,开展学习讨论,反思叩问,仔细查找思想、工作、能力、作风的问题,并转化为抓发展、抓工作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有效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人大“三问”活动的做法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委充分肯定,成为新时期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充分调动人大代表、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有力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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