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名单公布 市应急局安爱琼获得殊荣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近日,司法部公布《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领域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这也是司法部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广东省共10个集体、20名个人上榜。其中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和宣传科科长安爱琼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西江日报讯(记者 林琳)近日,司法部公布《关于表彰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全国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领域工作突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这也是司法部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广东省共10个集体、20名个人上榜。其中肇庆市应急管理局法规和宣传科科长安爱琼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安爱琼从事法制监督、普法宣传、安全监管工作11年,专业知识扎实,有很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安爱琼多次受邀参加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主办法制审核的行政处罚案卷被省厅连续三年评为优秀案卷,连续三年受省厅邀请作为评查专家参加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以及普法宣传方面肯钻研,她善分析,不断创新执法监察方式,敢于提出不同意见。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