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戴福钿 通讯员 周虹)近日,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向一起刑事案件被害人、边缘易致贫户陈某发放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以保障其家庭生活及小孩顺利就学,为他们送去“检察温暖”。
今年8月,在肇庆打工的广西昭平县人陈某在下班路上被人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撞伤。肇事者虽被抓获,但无力赔偿。陈某是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为治病花费了巨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境困难,无法承担儿子的教育费等。
鼎湖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陈某的情况后,初步评估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主动告知陈某司法救助政策,引导其提交救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受理救助申请后,干警实地走访陈某位于鼎湖区的暂住地,掌握其遭受不法侵害后的身体、工作和生活等情况。随后,委托广西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对其户籍地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并搜集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到原案侦查机关查阅案卷,认真听取侦查人员意见,了解原案发生经过及侦查进展等。
经调查核实,陈某符合司法救助情形。为此,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就陈某申请司法救助案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救助意见。
为切实解决陈某的燃眉之急,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开启绿色通道,及时拨付司法救助金5万元,并联系思源·东方阳光慈善基金,为其发放社会救助金2.5万元,实现多元救助,为陈某救急解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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