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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基层检察听证“直播间”在鼎湖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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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7月13日10时,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崇涉嫌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同步直播。这也是全省首个由基层检察院举行的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

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明红 通讯员 周虹)7月13日10时,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某崇涉嫌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在中国检察听证网进行同步直播。这也是全省首个由基层检察院举行的网络直播公开听证会。

据了解,今年2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刘某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被公安交警现场查获,案发时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已达醉驾标准。承办检察官伍亮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崇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但他在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且自愿接受本院及鼎湖区春晖爱心协会的监督考察,积极向社区和公益团体提供公益服务,其表现经评定为良好。综合全案情节,刘某崇犯罪情节轻微,且确有悔罪表现,符合不起诉条件。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在场人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并详细说明了对该案的拟处理意见和理由。随后,侦查机关代表、考察机关代表、案件当事人分别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针对案件事实认定、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等方面进行了提问。经集中评议讨论,参会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刘某崇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多次参与听证的听证员、市人大代表谢达洪认为,这次听证以直播方式进行,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信心和态度,也能够让广大市民参与到检察办案中,对于增强案件公开性、强化普法宣传都具有重要意义。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一种方式。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宏表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把检察公开听证做细做优,加大公开听证的力度,扩大听证案件的范围,提升检察办案的公开性和公信力,以切实的办案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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