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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进一步加强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近视抽测范围今年起覆盖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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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肇庆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肇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目标、具体任务及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强化,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自的目标任务,确保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西江日报记者 赖小琴

近日,肇庆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肇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目标、具体任务及保障措施等进一步强化,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自的目标任务,确保我市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我市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目标不变,即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到2030年,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70%以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率达28%以上。

相比2019年12月印发的《肇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此次方案对各项防控工作均有了更高要求。其中,强调要加强近视监测,落实提前干预措施。明确卫健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儿童青少年近视抽测,抽测范围从目前的端州区和怀集县,扩展至全市8个县(市、区)和肇庆高新区,同时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个学校。学校针对监测中发现的临界近视学生,每学期增加2-3次监测(达到每月1次监测),建立近视学生管理台账,安排人员跟进落实干预措施。

从今年开始,凡是新建、改建、扩建教学楼必须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和《学校课桌椅功能尺寸》要求规范安装照明灯具和配置课桌椅,并经卫生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眼保健操的落实要求也须提高。方案明确各学校要坚持每天2次眼保健操制度。每个班级建立近视防控监督小组,督促学生坚持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一拳一尺一寸)以及提醒学生每节课后应远眺或到教室外活动。每个班级配置视力检查表,让学生可随时检查视力情况。

家校协作也将进一步深入。学校每学期将邀请1次近视防控专家指导开展健康父母行动,引导家长高度关注儿童青少年早期视力保护与健康,提高家庭对儿童青少年每周关注视力情况的重视程度。各学校在节假日给学生布置适当的体育与健康家庭作业,家长要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方案也要求,卫健部门加强眼科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从今年起,各县(市、区)和功能区连续3年每年至少增加10间以上学校卫生室(卫生站)。2022年前完成创建一个省级或以上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各县(市、区)和功能区每年至少建设3所近视防控示范学校,通过试点引领,加强监测数据分析与运用,总结近视防控示范学校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现场会等形式向全市宣传推广。

近视综合防控工作的落实,包括组织领导、经费保障、人员保障和档案保障、责任保障等也都得到了强化。在经费上,财政部门要落实各县(市、区)和功能区近视防控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年度近视调查和近视率核定、学生视力健康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视力健康管理、办学条件改善、专业机构建设和人才培养、视力保护健康教育与近视防控科学知识普及等工作。在人员配备上,各县(市、区)在核定教职员编制总额内统筹合理配备卫生保健人员。2023年完成600人以上学校或寄宿制学校配备1名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30年前逐步按标准配足配齐。

据悉,我市将根据《肇庆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参照省的评议考核办法,将儿童青少年近视率纳入政府考核指标,对各县(市、区)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评议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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