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推行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4月24日下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共同举办“推行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养成文明用餐好习惯,助推我市饮食文明建设,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西江日报讯(记者 王永强)4月24日下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共同举办“推行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健康生活理念,养成文明用餐好习惯,助推我市饮食文明建设,助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活动现场,市文明办介绍了推行公筷公勺目的、意义,如何巩固推行公筷公勺全面推广普及的具体举措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则介绍了我市相关部门推行公筷公勺行动以及行动以来取得的成效。市商务局则进行了公筷公勺的使用展示。

活动当天市市场监管局还制定并发出了“推行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行动倡议,倡导餐饮门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军营、厂企等所属食堂,以及广大家庭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筷,一汤一勺”,让“公筷公勺、合理分餐”成为餐桌文明标配,打好“舌尖上的防疫战”。

按照市市场监管局编印的《肇庆市“公筷公勺”使用标准指引》,记者看到公筷公勺使用明确了酒店层级、食堂性质、实施场景、操作流程、公筷公勺颜色材质等内容,对餐饮门店、单位食堂以及家庭餐桌使用公筷公勺作了说明,非常方便实用。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