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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所、公共文化场馆、美容院开放开业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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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所开放13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室内场馆不开放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及家属中近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外省、市来肇人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登记、分类管理必备。

6.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它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和佩戴口罩必备。

7.健身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8.场所内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加大健身器材间隔(不少于1.5米)必备。

9.禁止人员聚集性活动必备。

10.场所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1.场所每日定期清洁消毒(增加频次)措施必备。

12.卫生间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3.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高双成;联系电话:13560920101、2823754】

 

 

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期间开放管理14个必备

(含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等)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及家属中近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外省、市来肇人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登记、分类管理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办公、用餐,佩戴口罩必备。

7.进入人员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和出示“悠美肇庆”健康码必备。

8.限制进入人员数量,人员保持1.5米以上距离(儿童及其监护人员之间除外),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9.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0.场所范围内定期消毒措施,公共接触物品等部位清洗消毒措施必备。

11.室内场所通风换气,中央空调全新风运行,保持空气流通措施必备。

12.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3.禁止聚集性活动必备。

14.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孔德中;联系电话:13802496900】

 

 

美容院(不含医疗美容)疫情防控期间开业复业16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员工及家属中近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外省、市来肇人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登记、分类管理必备。

5.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6.员工分散办公、用餐,佩戴口罩、手套必备。

7.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8.场所内限制顾客数量和分流疏导管控措施,引导使用电子支付,避免其他直接接触必备。

9.服务顾客单人单房,美容用具和器械“一客一用一消毒”,毛巾、美容床垫巾、拖鞋等公共用品“一客一换一消毒”,美容床、美容房地面“一客一清扫一消毒”必备。

10.员工在服务顾客前落实个人卫生消毒(手部)必备。

11.加强服务过程中的个人防护,当顾客无法佩戴口罩时,员工应使用N95口罩和防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等措施必备。

12.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清洗和消毒措施必备。

13.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4.卫生间清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5.场所内每天定期消毒,加强机械通风,通风设施每日定期清洁消毒(增加频次)措施必备。

16.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卫健局;联系人:陈树庭;联系电话:13827553011,220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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