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动起来!即日起,全市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3月23日,记者从市文广旅体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体育局发布《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即日起,全市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3月23日,记者从市文广旅体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体育局发布《广东省体育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即日起,全市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

《通知》明确,按照“坚持分区分级防控,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中风险地区和低风险地区根据属地防控工作安排,可有序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和体育赛事活动举行的恢复工作。

《通知》指出,在场馆开放、赛事举办的恢复工作中,要坚持疫情防控优先,明确防控责任,经属地批准恢复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和经属地批准恢复举行的体育赛事活动,都要加强各项防控工作,做好登记管理、监测体温、限流等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疫情结束后赛事活动开展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加大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投入,加大办赛扶持力度,降低办赛成本,支持、引导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鼓励支持新业态新消费,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激发体育市场活力,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带动体育文化旅游消费。

体育场所开放13个必备

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室内场馆不开放必备。

4.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5.员工及家属中近14天内有国外旅居史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外省、市来肇人员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登记、分类管理必备。

6.员工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它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和佩戴口罩必备。

7.健身人员健康状况监测和佩戴口罩必备。

8.场所内控制人流规模和密度,加大健身器材间隔(不少于1.5米)必备。

9.禁止人员聚集性活动必备。

10.场所快速消毒液等卫生用品、洗手消毒设施必备。

11.场所每日定期清洁消毒(增加频次)措施必备。

12.卫生间洁消毒(至少每2小时一次)、通风措施必备。

13.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文广旅体局;联系人:高双成;联系电话:13560920101、2823754】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浩辉】【通讯员  陈小波】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