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监管责任人、工作人员必备。
2.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备。
3.建立“一员一卡一档”台账,创业者、员工及家属健康档案(含14天清晰的活动史、接触史)必备。
4.创业者(及家属)、员工(及家属)中疫情高发地(含境外地区)来肇人员落实14天集中隔离必备。
5.准备满足至少15天防控需求的医用口罩(按每人每天2个配备)、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必备。
6.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室)和工作人员必备。
7.实施封闭管理,创业者、员工及进入机构或基地人员健康状况每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其他异常症状的及时送诊)登记必备。
8.创业者、员工错峰上下班、分散作业,佩戴口罩必备。
9.创业者、员工错峰就餐、分散用餐必备。
10.创业孵化基地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必备。
11.创业孵化基地范围内公共场所及公共接触物品、部位每天清洁消毒必备。
12.消毒液、洗手液等卫生用品必备。
13.中央空调、电梯等重点设备加强清洁消毒必备。
14.复工上岗前对全员进行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必备。
15.健康教育、防控宣传资料张贴必备。
【指导监督单位:市人社局;联系人:邓思颖;联系电话:13602991389、2786809】
肇庆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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