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规征求意见座谈会,就《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广泛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琴琴出席会议。
《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了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的项目。会议就《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及亮点特色作了介绍。据了解,《条例》对行政机关文明执法和文明服务、公共场所行为秩序、公共交通行为、生态环境保护行为等11个方面作出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其中就医、旅游、家风建设、居住小区、宠物饲养、乡村文明等列入行为规范内容,引起各方关注。与会人员就《条例(草案)》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何琴琴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表示感谢,同时提出,《条例》修订要结合我市实际,在不抵触上位法的原则下,在法规制度设计方面,充分体现肇庆特色。要大胆创新,措施应该更多元化,激励广大群众崇德向善。要善于利用多方式多途径,尤其是新媒体,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也要积极借鉴外地的成功经验做法,博采众长,提高立法质量,以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