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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整改方案 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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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月28日,我市向社会正式公开《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月28日,我市向社会正式公开《肇庆市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全面严格落实整改,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3月2日《西江日报》)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坚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压实责任,创新举措、狠抓落实,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贯彻落实广东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必将进一步加速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肇庆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连接大西南枢纽门户城市再立新功。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出台了《肇庆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6年—203 0年)》等一系列纲领性、指引性文件,强化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为契机,以群众所需所盼为着力点,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决打好“三大战役”,确保了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日益增强。

《方案》明确了整改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方案》明确到2020年的各项整改目标,对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及其各项具体指标都做了明确、细致的硬性规定和要求,数据细化量化,时间节点明确,没有任何模糊空间,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刚性约束。在措施保障方面,《方案》明确了党委和政府责任,强调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提出加快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进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提出着力从工业源治理、移动源污染治理、扬尘源污染治理、农牧源整治和严禁露天焚烧等五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快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深度融合的绿色发展格局。保障措施既完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又完全符合我市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具体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沿着《方案》所指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圆满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方案》所描绘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绿色肇庆”目标,关键在落实。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压紧压实责任,创新方法举措,主动担当作为,确保《方案》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如期顺利实现。要综合施策、善于运用技术手段系统治理大气、水、土壤等方面的污染,立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现状、重点难点、产业结构、地理人文、生活习俗等,充分借鉴域内外环境污染防治的先进成功经验,实施靶向精准防控和治理,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王沛君 (作者单位: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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