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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养鸡邻居不堪其扰 端州城管:违规饲养禽类可每只罚款五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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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日报讯(记者 严炯明 实习生 何诗桦) 3月4日,家住端州区嘉湖新都市小区的陈先生拨打本报报料热线13929865022称,小区内有住户养鸡,鸡只在每天清晨或中午休息时间啼叫,严重影响到其他住户的生活休息,希望有人来管管。

据 陈 先 生 介 绍,公鸡 啼 叫 一般从清晨四五点持续到当日下午。 “清晨 时最 为频 繁,大 家深 受其扰。”3月5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嘉湖新都市物业管理处了解情况。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有接到住户投诉,经排查养鸡业主已将鸡宰杀。但陈先生表示,在3月5日清晨仍听到鸡鸣,这情况也得到小区西门值班保安证实。

记者在小区保安陪同下走访居民楼,找出鸡鸣声源头。期间,记者在小区内也听到洪亮的鸡鸣声。根 据 住 户提 供的线 索,记 者 终于找到养鸡的住户,是赏湖居C2幢 11楼的一位住户。该业主承认了自己养鸡,了解到其他业主投诉后,对自己的扰民行为感到抱歉,并表示:“我们中午就把鸡宰杀了。”

“我们晚上会派保安前去确认住户是否把鸡处理了,还小区一个安静的居住环境。”嘉湖新都市物业管理方表示。

据《肇庆市城区市容环境和卫生管理条例》五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在城区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周围环境卫生的,责令其限期处理,并可以按禽类每只处五十元罚款。 “这位业主没有按时处理的话,我们会根据规定进行处罚。”市城综执法局端州区分局工作人员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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